明細 |
繳費計算 |
繳費時機 |
服務報酬 |
房屋買賣總價X2% |
簽約當天,以現金或即日票一次收取。 |
代書簽約金 |
買賣雙方各1,000元簽約金 |
簽約當天,以現金收取,(直接付給代書)。 |
地政士業務執行費 |
12,000元(土地建物超過一筆一棟費用另加計) |
交屋當天代書收取。 |
貸款設定費 |
5,000元(土地建物超過一筆一棟費用另加計) |
交屋當天代書收取。 |
契稅 |
(當年度房屋稅單之現值X6%)
= 依房屋核定契價X6%計算稅額 |
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30日內 |
印花稅 |
建物契價X0.1%
土地公告現值總價X0.1% |
買賣公契申報時 |
登記規費 |
抵押權設定金額X0.1%+書狀費 |
買賣公契申報時 |
銀行帳管費用 |
約3,000~5,000元 |
銀行向買方收取費用 |
火險、地震險 |
火險約50元/10萬元貸款
地震險約1,459緣/120萬貸款 |
移轉登記時另加計費用,銀行收取費用。
保險費用如有調整時以調整之金額收取。 |
價金履約保障費用 |
依買賣總價萬分之6計算之保險手續費,
(由買賣雙方1/2平均分擔) |
交屋當天,由代書一倂結算 |
※買方簽約應備文件:
|
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、第一期款:價金X10%、仲介服務費:價金X2%、代書簽約金:NT$1,000、財力證明(扣繳憑單、薪轉證明、存摺)
|
付斡旋金或簽要約書 |
買方表達購屋意願時,即支付斡旋金或簽定要約書 |
●身分證
●印章 |
以房屋總價款之一定金額為斡旋金 |
斡旋期間三~七天 |
|
|
簽約 |
對於買賣不動產達成共識,並簽定契約,共同遵守 |
●身分證
●印章 |
第一次付款:約10%
●另付清服務費 |
斡旋成交七天內 |
|
用印 |
買方雙方準備用印資料交予地政士整理,以便申報稅金 |
●印章
●戶口名簿影印本或戶籍謄本2份 |
第二次付款:10%
●另付地政士預繳規費 |
簽約同時或簽約後七~十天 |
|
|
定稅 |
用印後報稅,經主管稅捐機關認定核准後核發稅單予義務人繳稅 |
●印章
●簽立商業本票 |
第三次付款:約10%
●另繳交契稅 |
自用稅率:簽約後約一個半月內
一般稅率:簽約後約一個月內 |
|
|
交屋 |
買方支付尾款,賣方將房屋騰空給買方使用,並現場點交 |
●買賣契約書
●便章 |
第四次付款:尾款 |
用印後約三十~四十五天內 |
|
|
|
明細 |
繳費計算 |
繳費時機 |
服務報酬 |
房屋買賣總價X4% |
簽約當天,以現金支付或同意由履約保證專戶扣款。 |
代書簽約金 |
買賣雙方各1,000元簽約金 |
簽約當天,以現金收取,(直接付給代書)。 |
土地增值稅 |
一般土地:按土地增值額X20%,30%,40%
自用住宅地:公告現值X10% |
收到土地增值稅繳納通知單。 |
財產交易所得稅 |
房屋交易所得X稅率(以財政部每年公告為主) |
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合併申報。 |
塗銷費 |
每筆費用約2,000元 |
銀行塗銷後向賣方收取費用。 |
價金履約保障費用 |
依買賣總價萬分之6計算之保證手續費,(由買賣雙方1/2坪均富單) |
交屋當天,由代書一併結算 |
※買方簽約應備文件:
|
身分證正本、權狀正本(建物、土地、車位)、印鑑證明兩份及印鑑章、房屋稅、地價稅已繳稅單、代書簽約金:NT$1,000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