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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方購屋需繳納費用明細表

明細 繳費計算 繳費時機
服務報酬 房屋買賣總價X2% 簽約當天,以現金或即日票一次收取。
代書簽約金 買賣雙方各1,000元簽約金 簽約當天,以現金收取,(直接付給代書)。
地政士業務執行費 12,000元(土地建物超過一筆一棟費用另加計) 交屋當天代書收取。
貸款設定費 5,000元(土地建物超過一筆一棟費用另加計) 交屋當天代書收取。
契稅 (當年度房屋稅單之現值X6%)
= 依房屋核定契價X6%計算稅額
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30日內
印花稅 建物契價X0.1%
土地公告現值總價X0.1%
買賣公契申報時
登記規費 抵押權設定金額X0.1%+書狀費 買賣公契申報時
銀行帳管費用 約3,000~5,000元 銀行向買方收取費用
火險、地震險 火險約50元/10萬元貸款
地震險約1,459緣/120萬貸款
移轉登記時另加計費用,銀行收取費用。
保險費用如有調整時以調整之金額收取。
價金履約保障費用 依買賣總價萬分之6計算之保險手續費,
(由買賣雙方1/2平均分擔)
交屋當天,由代書一倂結算

※買方簽約應備文件:

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、第一期款:價金X10%、仲介服務費:價金X2%、代書簽約金:NT$1,000、財力證明(扣繳憑單、薪轉證明、存摺)


買屋作業流程

付斡旋金或簽要約書
買方表達購屋意願時,即支付斡旋金或簽定要約書
●身分證
●印章
以房屋總價款之一定金額為斡旋金
斡旋期間三~七天
簽約
對於買賣不動產達成共識,並簽定契約,共同遵守
●身分證
●印章
第一次付款:約10%
●另付清服務費
斡旋成交七天內

用印
買方雙方準備用印資料交予地政士整理,以便申報稅金
●印章
●戶口名簿影印本或戶籍謄本2份
第二次付款:10%
●另付地政士預繳規費
簽約同時或簽約後七~十天
定稅
用印後報稅,經主管稅捐機關認定核准後核發稅單予義務人繳稅
●印章
●簽立商業本票
第三次付款:約10%
●另繳交契稅
自用稅率:簽約後約一個半月內
一般稅率:簽約後約一個月內
交屋
買方支付尾款,賣方將房屋騰空給買方使用,並現場點交
●買賣契約書
●便章
第四次付款:尾款
用印後約三十~四十五天內
 

賣方賣屋需繳納費用明細表

明細 繳費計算 繳費時機
服務報酬 房屋買賣總價X4% 簽約當天,以現金支付或同意由履約保證專戶扣款。
代書簽約金 買賣雙方各1,000元簽約金 簽約當天,以現金收取,(直接付給代書)。
土地增值稅 一般土地:按土地增值額X20%,30%,40%
自用住宅地:公告現值X10%
收到土地增值稅繳納通知單。
財產交易所得稅 房屋交易所得X稅率(以財政部每年公告為主) 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合併申報。
塗銷費 每筆費用約2,000元 銀行塗銷後向賣方收取費用。
價金履約保障費用 依買賣總價萬分之6計算之保證手續費,(由買賣雙方1/2坪均富單) 交屋當天,由代書一併結算

※買方簽約應備文件:

身分證正本、權狀正本(建物、土地、車位)、印鑑證明兩份及印鑑章、房屋稅、地價稅已繳稅單、代書簽約金:NT$1,000